菲律賓等十多國及歐盟藉「南海仲裁案裁決」十週年,向中國施壓,呼籲中方接受仲裁結果。中國則駁斥並質疑裁決正當性及國際法依據,揭發雙重標準。
七月十二日,由十四國及歐盟為紀念二零一六年的「南海仲裁案裁決」分別發出聲明,聲稱十年前的裁決具有法律效力,施壓中國接受「裁決」。但除菲律賓外,其餘都是區外國家,並不是南海當事國。而東盟作為地區組織未就這個十年前的裁決發聲。中國外交部也駁斥十四國和歐盟的聲明並反問,如果按照「裁決」的標準,很多國家的島礁將失去主張海洋權益的依據,那麽,相關國家是否已自願放棄本國相應島礁的海洋權益?這份聲明,也成為十週年當天最具新聞性的外交交鋒。
今年七月十二日,正是這份裁決出爐十週年。菲方藉紀念日之機,在外交、國內立法及域外結盟三條線同步造勢。
為配合十週年造勢,菲方早在數月前已布局,菲律賓外交部長拉札羅五月出訪荷蘭海牙,專程會晤常設仲裁法院(PCA)秘書長,公開將本次訪問綁定仲裁十週年節點,強調PCA是當年仲裁程序登記機構,借官方外交會面抬高裁決曝光度,為裁決背書。六月紐約聯合國總部舉行的第三十六次《海洋法公約》締約國會議上,菲律賓代表團強調了維護《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及遵守其爭端解決機制所作裁決的重要性。中國常駐聯合國副代表孫磊在會議上闡明中方嚴正立場。 「仲裁案」是一場披著法律外衣的政治挑釁,目的是否定中方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中方自始不接受、不承認該「裁決」,中方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在任何情況下不受該「裁決」影響。
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館六月二十四日回應菲外交部的聲明,逐條駁斥仲裁庭越權管轄、枉法裁判之行為。
中國早在二零零六年即依據《公約》第二百九十八條作出排除性聲明,將海域劃界等爭議排除於強制仲裁程序之外。菲律賓未經中方同意單方面提起仲裁,違反了雙方透過雙邊協商談判解決爭議的共識,亦違背了《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相關規定。聲明指出,仲裁庭在管轄權問題上已嚴重踰越權限。中菲雙邊談判從未就菲律賓所提仲裁事項進行《公約》第二百八十三條所要求的「意見交換」,仲裁庭刻意降低意見交換義務門檻,錯誤認定菲方已履行該義務,此舉明顯不符《公約》及相關國際司法實踐。
對仲裁案件始末,中方認為,二零一六年菲律賓單方面發起南海仲裁,針對中國南海島礁及海洋權益提出無理訴求;中國自始至終堅持不參與、不接受、不承認該仲裁裁決的核心立場。對主要法理爭議,中方認為仲裁庭為臨時機構,不屬於聯合國、國際法院體系,無合法司法管轄權,整場仲裁程序及最終裁決從法理層面完全無效,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對主權史實依據,中方認為,中國擁有大量歷代文獻、長期官方管轄記錄,且獲得過往國際社會廣泛認可;同時菲律賓早年官方表態曾承認中國南海主權,可反向佐證中方主權合法性。中方批評菲律賓立場自相矛盾,背棄早年主權認可表態;另外,美國未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卻強行借用該公約干涉中國南海事務,存在嚴重雙標行為。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近日在例行記者會強調中方「希望菲方恪守承諾,停止利用和炒作非法裁決,早日回到雙邊談判解決爭議的正確軌道上來」。這番表態既顯示了中方的嚴正立場,也傳遞了中方透過對話協商解決爭議的真誠意願。
在十週年紀念日前夕,菲律賓外交部堅持對仲裁裁決的立場。國家海事委員會(NMC)堅持認為該裁決仍然是菲律賓海洋權利和權益的法律依據,提議將每年七月十二日定為 「西菲律賓海國家勝利日」,定為常規工作日紀念日;要求全菲中小學常態化普及仲裁裁決內容、各級政府對外政策必須以該裁決為依據。
裁決成國際法治議題
菲國防部長特奧多羅五月底香格里拉安全對話公開重提仲裁裁決,指責中國拒絕承認裁決違反國際法,試圖在亞太多邊安全平台抹黑中方立場,後續該官員因惡意挑釁遭到中方制裁。六月美日菲三邊海事會晤三方共同發布聲明,重申全面維護二零一六年仲裁裁決。菲總統小馬可斯公開表態,七月正式舉辦十週年官方紀念活動,計劃邀請美、日、澳盟友代表出席,把雙邊爭端包裝成國際法治議題。
依託十週年輿論氛圍,菲海岸警衛隊、軍方加大仁愛礁、黃岩島常態化非法巡航頻次。用海上摩擦配合紀念日輿論造勢,對內凝聚民族情緒、對外索要談判籌碼。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二日,海牙仲裁庭裁定菲律賓勝訴,駁回了中國基於所謂「九段線」對南海大部分海域提出的廣泛主權聲索。仲裁庭認定,中國的主張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並無法律依據。中國拒絕承認該裁決,並繼續否認其有效性,而菲律賓則堅持該裁決是最終裁決,並符合國際法的約束力。
菲律賓政治分析家查理.V.馬納洛指出, 十年過去,一般民眾究竟獲得了哪些實質利益?漁民仍面臨不確定性,沿海社區仍飽受經濟挑戰的困擾,許多菲律賓人仍在為生計、糧食安全和不斷上漲的生活成本而苦苦掙扎。同時,與此議題相關的政治人物事業蒸蒸日上,法律從業人員獲得了專業認可和豐厚報酬,國防產業也從日益緊張的地緣政治局勢中獲益。
馬納洛認為,在仲裁裁決十週年之際,或許最重要的問題不是誰贏得了這場官司,而是該地區如何以促進和平、穩定、合作和共同繁榮的方式向前發展。東南亞許多人民的願望並非衝突,而是進步。他們渴望更好的工作、價格合理的食物、能源安全、優質教育、現代化基礎設施以及為子孫後代創造的機會。
自二零二六年五月黃岩島科考浮台事件後,菲多家主流媒體披露:菲外交部、法務部、海洋法專家團隊正在密集內部論證,計劃以黃岩島科考設施、仁愛礁中方巡航管控為新藉口,復刻二零一三年模式,發起第二起單方面強制仲裁。
馬尼拉鷹派一直沒放棄「仲裁2.0」的想像,擬議的訴求包括黃岩島浮動平台、仁愛礁執法行為、南沙低潮高地權益重新界定、可能的「環境損害」索賠等,試圖走UNCLOS附件七路徑製造新一輪法律噪音。菲前最高法院大法官卡皮奧(Antonio Carpio)等鷹派推動,參議員龐吉利南公開叫囂。前北蘇里高省眾議員羅伯特.艾斯.巴伯斯提醒當局,在領土問題上不能信任中國,因為這個全球超級大國的戰略可能與它在巴拉望島以西的美濟礁所做的事情類似。
為了防止菲律賓繼續推動第二次仲裁,作為反制措施之一,中國智庫華陽海洋研究中心、中國南海研究院和中國國際法學會共同撰寫並發布《菲律賓南海仲裁案裁決再批駁》報告,整理了南海有關爭議問題的本質,並對南海仲裁案裁決的管轄權問題,仲裁裁決在歷史性權利、大陸國家遠海群島、島嶼地位等問題上的法律解釋和適用與事實認定問題,以及仲裁庭的代表性問題進行分析批駁,進一步向國際社會揭示裁決的謬誤和其對國際法治的危害。
報告指出,菲律賓的領土範圍是由包括一八九八年《美西和平條約》(《巴黎條約》)、一九零零年《美西關於菲律賓外圍島嶼割讓的條約》(《華盛頓條約》)、一九三零年《關於劃定英屬北婆羅洲與美屬菲律賓之間的邊界條約》在內的一系列國際條約確定的。中國南海諸島在菲律賓領土範圍之外。菲律賓非法侵佔中國南沙群島部分島礁是目前中菲兩國在南海領土問題的根源。仲裁裁決並非對國際法治的貢獻。仲裁庭罔顧《公約》不調整領土主權事項的基本事實,對菲律賓精心包裝的訴求照單全收,所作裁決嚴重侵犯了中方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違背國際司法和仲裁機構慣常遵循的基本原則和審慎自律的精神。
中國海事學者認為,第一份裁決本身越權違法,不能作為後續法律訴訟的合法依據;國際法學界大量學者早已指出裁決存在程序瑕疵、事實歪曲,不具備判例效力,無法被新仲裁案件援引。案件事實完全站在中方一側:黃岩島科考浮台為中科院公開立項的短期海洋生態調查設備,作業完成後已撤離,屬於完全合法的科研活動;仁愛礁菲方 「馬德雷山」登陸艦是非法坐灘軍艦,菲方長期違背菲方承諾拒不拖走,中方依法對該區域進行合理管控,事實清楚。中國海事學者認為,菲美再度炒作十年前的裁決,菲律賓意在轉嫁國內政治民生矛盾,美國則服務於其對華遏制的印太戰略。
東盟冷處理裁決爭議
裁決十週年紀念日前夕,中國和菲律賓互相攻防,試圖奪取道德制高點。分析家認為菲方雖在研究二次仲裁方案,但受國際法規則、東盟立場、經濟利益多重約束,落地難度極大。與十四國及歐盟的積極表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東盟多數國家在十週年當天保持沉默。因此更可能出現的形態是:菲律賓持續放風、局部挑釁、借助媒體報道製造「國際法律壓力」——但未必真走完正式立案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