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近日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國防動員法》,新法將於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這是現行法律自2010年施行以來首次大幅修訂,修法把保障平戰快速轉換、將經濟和社會實力轉化為國防實力納入法律制度。新法增加國家推進先進技術在國防動員中應用、發展新興領域國防動員力量的規定,並將預備役人員(圖)儲備與徵召制度調整為後備兵員儲備與徵召制度,明確儲備原則、形式及徵召程序。修法同時完善戰略物資儲備、配送和調用機制,健全軍品科研、生產及維修保障動員制度,並規定國防動員實施後依法徵收、徵用民用資源時,對直接損失給予補償。外界則猜測,此舉在於整軍備戰,為台海情勢變動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