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後的陽光灑進國家人權博物館景美園區,斑駁圍牆拖出長長的影子。導覽開始,陳欽生站在年輕人面前,語氣平靜地說:「你們現在站的地方,以前是關人的地方。」沒有煽情,卻讓人立刻意識到,這不是遙遠的歷史,而是一段親身走過的人生。

很難想像,眼前這位溫和的七十六歲長者曾在白色恐怖年代被以「二條一」(唯一死刑)起訴。一九六七年,二十一歲的他從馬來西亞來台,就讀成功大學化工系。原本計劃赴英留學,卻因一句對朋友的承諾,轉來到台灣。

他沒想到,這個當時連地理位置都不甚清楚的選擇,會成為一生被徹底改寫的起點。

陳欽生最近將其遭遇寫成《謊言.真相:陳欽生生命故事》(蔚藍文化出版)。

一九七一年三月三日,當時大三的陳欽生上完物理化學課,正要返家時,在台南勝利路巷口被一名中年男子攔下。對方謊稱有台北蔡姓親戚急事,要求立刻北上。他未多疑便上了車。途中才驚覺自己並無此親戚,詢問緣由,只得到一句:「你自己做的事你清楚。」他接受亞洲週刊訪問表示,八小時後抵達台北,他才知道,自己被指控涉入「台南美國新聞處爆炸案」,一場毫無預兆的噩夢就此展開。

從被帶走,到三月中旬,長達兩週的時間裏,他在死亡邊緣徘徊。「我只想著怎麼結束自己的生命。」他說,這樣的念頭,至少出現過兩、三次。

在訊問過程,牙齒被打掉三顆,但讓他真正崩潰的,不只是肉體的疼痛,而是無止盡的精神折磨。長時間被迫坐著,不能睡、不能吃、不能上廁所。四、五十個小時的疲勞訊問中,他大小便失禁,羞辱與耗竭一點一滴侵蝕意志。「那種心靈上的折磨,比痛還可怕。」他說。

訊問者不斷施壓,卻從未告知他究竟犯了什麼罪,只反覆要求他「照實交代」。兩週審訊期間內,他幾乎沒有寫下任何供詞。

被以《懲治叛亂條例》「二條一」起訴後,陳欽生真正墜入恐懼的核心。在景美看守所,他被關在三十三號房——多年後成為他在人權園區導覽時,刻意停留的空間。那不是回憶,而是回望。

對死亡判決的恐懼

起初,他甚至未能意識到事態的嚴重。直到同房的獄友提醒他,「二條一」意味著必死無疑,他才驟然明白,死亡已成為司法程序的一部分。從那一刻起,恐懼全面侵入他的生活。

等待判決的三、四個月裏,他幾乎不敢躺下。白天蜷縮在牆角,夜晚則在無止盡的時間縫隙中清醒地熬著。槍斃、吊死等各種處死的畫面一閉眼就浮現,沒有具體形式,卻無所不在。尚未宣判,他已在心理上一次次被處決。

最終,死刑沒有落下,取而代之的是十二年徒刑。但這個結果,並未帶來解脫。對陳欽生而言,這不是「撿回一命」,而是另一種難以承受的不義。他在法庭上據理力爭,強調指控全屬虛構,寧願面對極刑,也無法接受為不存在的罪行付出十二年人生。

上訴走到盡頭,判決維持原判。當司法之路徹底關閉,他的心也跟著關上。陳欽生切斷與外界的聯繫,不說話、不配合,把自己抽離於時間之外;既然無法死去,便以最低限度的方式活著,任生命緩慢消耗。

一九七二年四月底,他被送往台東綠島。抵達後的頭兩年,他幾乎喪失時間感與生活記憶,對吃過什麼、冷不冷、是否穿著冬衣都毫無印象,只像行屍走肉般坐在牢房裏,讓日子一天天流過。

改變並非突然發生。同房的政治受難者不斷在他身邊說話、分享彼此的故事,勸他撐下去。起初,他完全聽不進去,鬱悶到極點,既沒有力氣再自殺,也沒有地方可逃。後來慢慢接受事實,他開始問自己,是要就這樣把生命留在綠島,還是活下來,把這些遭遇說出去。

那次探視,成為他一生中最深刻、也最難承受的記憶。

某天,獄方突然要他整理儀容,說有人來看他。他第一個反應是否認——自己在台灣沒有親人,一定是弄錯了。走到會客室門口時,他甚至停下腳步,想轉身離開,「長痛不如短痛」。

母親自大馬來監獄探望

獄警沒有理會,把他推了進去。隔著玻璃,他抬頭看見對角房間裏坐著一位年邁的婦人。那一瞬間,他幾乎認不出來。記憶中離開馬來西亞時,母親仍然年輕、有精神;眼前的人卻瘦弱蒼老,已是七十多歲的模樣。下一秒,他才意識到——那正是自己的母親。

他整個人愣住了,愧疚與心痛一齊湧上。獄警催促他,只剩下不到幾分鐘。他才慢慢坐下來,隔著玻璃看著母親,兩人一時都說不出話。

他終於開口,只低聲說了一句:「媽媽你好。」

慌亂之中,他反覆交代幾句話,要母親保重身體,也承諾自己一定會活著、活著回家團聚。母親開始落淚,他強忍著,因為知道一哭就再也停不下來。

就在這時,母親忽然把手貼在玻璃上。他立刻伸出手貼上去。冰冷的玻璃,卻傳來一股難以言喻的溫熱。

時間到了,他被拉開。母親轉身離去,他的目光追著背影,直到消失在視線之外。

下一秒,他癱坐在地,放聲大哭。那是他這輩子第一次流淚。一場只有幾分鐘的會面,卻在他心中刻下一道終生不退的痕跡,也成為他後來選擇活下去的理由之一。

一九八三年刑滿出獄後,陳欽生並未真正重返自由。他沒有身分證,無法離境,也無法合法工作。沒有住所、沒有親人接應,他開始在台北街頭流浪。那段時間,他常在萬華一帶徘徊,最後停下腳步的地方是龍山寺。在他的記憶裏,廟宇總是收留走投無路的人。

就在那裏,他遇見一群同樣無家可歸的人。沒有盤問,也沒有懷疑,對方只說了一句:「歡迎。」四、五個人的小群體,成了他撐下去的依靠。白天找臨時工,沒工作時就到處閒晃,有一餐沒一餐地過日子。這樣的日子,一過就是兩年多。流落街頭三年後,他才拿到身分證,他第一次感覺到,人生重新開始。

曾想復仇同歸於盡

然而,在此之前,仇恨一度將他吞沒。他曾認真想過報復,甚至同歸於盡。聽說不少當年的情治人員住在新店中央新村,他便在沒有工作、沒有方向的日子裏,反覆在那一帶徘徊,辨認記憶中的臉孔。

命運最殘酷的安排,是讓他真的遇見了那張熟悉又可憎的臉——當年在訊問室裏,對他施加最嚴酷折磨的調查局小組長王繼田。在人群之中,陳欽生一眼就認出了他。他沒有驚動,只是一路尾隨,確認住處。隔天,他把一把刀藏在身上,獨自走進那片偏僻的香蕉園,等待命運攤牌。

風掠過蕉葉,四周空無一人。「仇家」如預期般現身,一步步走近。就在他準備動手的瞬間,陳欽生卻停住了。刀沒有出鞘,腳步也凝住,只能眼睜睜看著那個背影漸行漸遠。

阻止他的不是恐懼,而是一張突然浮現的臉——母親。那一刻他忽然明白,若真的跨出那一步,付出代價的不會是眼前這個人,而是那個早已為他耗盡一生、仍在等他回家的母親。

這個念頭,其實早已有所預兆。那段無業時間,他曾走進中央新村附近一間小小的保生大帝廟,坐下歇息。廟方宮主沒有勸他放下仇恨,只問了兩個問題:坐牢的時候,誰最痛苦?你最想念的是誰?答案不言而喻。

那天在香蕉園裏,他沒有成為復仇者,而是替自己保留了一條活下去的路。

在李登輝政府時期,政治受難者開始獲得國家賠償。陳欽生領到新台幣四百六十萬元。對外界而言,那是一筆可觀的金額;對他來說,再多的錢,也換不回被奪走的青春。但他已不再糾結。

回望那段冤獄,他鮮少自怨自艾,更不把一切歸咎於命運。相反地,他更常提起一路上出現的「貴人」——後來成為家人的妻子與岳家,也包括曾在他沒有身分、流落街頭時,與他互相扶持度日的街友。若沒有那些人,他知道,自己走不到今天。

他並不將這場災難簡化為「國家的錯」。在他看來,那是特定的時空背景,人所做出的錯誤選擇。

很長一段時間,他選擇不再回頭。直到另一位政治受難者提醒他:如果不說,很多年輕人就算想知道也沒有管道。

於是,他在國家人權博物館做了十六年的導覽志工。站在曾經囚禁自己的空間裏,他講述自己的生命,不控訴、不批判,只把事情說清楚。他相信,理解來自知道,而知道,是不再重蹈覆轍的起點。

導覽結束,人群散去,高牆依舊佇立,而時間已經向前。

那不是原諒,也不是遺忘,而是一個人選擇把傷痕,轉化為提醒未來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