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內閣設國家情報會議與情報局,情報權力集中於首相官邸,引發權力濫用與隱私擔憂;同時解禁殺傷性武器出口,標誌著日防衛戰略的轉變。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執政半年來不斷打出「組合拳」,把構築強大日本核心要素的安全保障從軍事擴展到經濟科技、情報管控、在日外國人管理等各個層面,並不斷推出新政,拾遺補漏。繼四月二十一日高市內閣通過決議修改《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事實上解禁殺傷性武器出口後,國會眾議院二十三日通過法案,同意高市政權計劃設置「國家情報會議」和「國家情報局」,以構建日本版「情報司令塔」,推動多層面整合升級情報力量,強化首相對情報工作的集權式管控。
這是戰後八十多年來日本第一次在法律層面上對日本情報體系進行一元化統合,標誌著日本情報體系從「分散型行政協調」走向「首相官邸集中型情報治理」的轉型升級。新設的「國家情報會議」將由首相擔任主席,成員包括內閣官房長官、外務、防衛、法務、國家公安委員長、財政、經濟、國土交通等九名閣僚,形成由首相直接掌控的日本版「情報司令塔」。其審議對象包括「重要情報活動」、「外國情報活動應對」,政策目標是全面強化在外交、軍事、經濟安全、外國干涉防範等更高層面的國家戰略應對與決策。
作為其具體執行機構而新設的「國家情報局」,是在現有內閣情報調查室基礎上加以升級擴容,被賦予對各政府部門情報工作的綜合協調權,負責統籌安全保障、反恐等領域的「重要情報活動」,以及涉及外國間諜的「外國情報活動應對」。國家情報局局長的職務級別與內閣安全保障局長同級。國家情報局的核心價值在於確立了首相官邸對情報掌控的一元化「司令塔」作用,並擁有跨省廳重要情報活動的綜合調整權。主要統籌政府各部門的情報收集和分析工作,制定國家情報戰略,實現情報資源的集權化掌控。這與美國中央情報局、英國軍情六處、俄羅斯的克格勃和以色列的摩薩德等國際情報機構有明顯差別。
日本政府部門目前主要有五大情報機構,其中首相官邸的內閣情報調查室牽頭情報的匯總工作;防衛省情報本部主要負責軍事情報;外務省國際情報統括組織主要負責外交情報;此外還有法務省公安調查廳、警察廳的公安部,這些機構主要涉及國家安全方面的情報。因日本政府機構都是縱向管理的,各政府部門掌握的情報基本上相互隔絕、互不共享,更無法統一管理和應用。作為內閣情報調查室雖是中樞,但長期被人手、權限、預算所困,難以真正破除情報信息壁壘。
由此,國家情報局設立將打破這一現狀,擁有對各政府部門情報工作的綜合協調權,實施一元化管理,把情報從「各省廳匯總」轉向「首相級戰略工具」,把情報體系從「分散型行政協調」轉變成為「首相官邸集中型情報治理」。這種集權化控制,也即首相及內閣高層實現對全國情報資源的集權化掌控,也引發了日本在野黨和民眾對於監督不足、政府權力濫用、情報被政治利用或特定黨派利益化以及侵害隱私等擔憂。
高市政權除了強化對情報系統大整合外,也在軍事領域進行大突破。四月二十一日,高市內閣通過決議修改《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及其操作指南,取消了此前軍事裝備出口僅限於非戰鬥用途的五大類別也即救援、運輸、警戒、監視和掃雷的束縛,原則上允許出口包括致命性武器在內的軍事裝備成品,意味著日本生產製造的戰機、軍艦、導彈、坦克等軍事裝備均可向海外出口。
以武器出口強化軍事合作
這是日本國防政策和軍事戰略雙箭齊發的第二個重大突破。第一個是正式擁有可以對敵基地展開的遠程打擊能力,變防衛之盾為打擊之矛。第二大突破就是這次通過修改裝備出口三原則,實現了日本軍事裝備出口的完全鬆綁全面解禁。其三大風向標值得關注:第一是通過向美、英、澳、菲律賓等十七個國家出口日本的軍艦導彈等,將深化捆綁與同盟國或同志國的軍事互操作性,也為日本擴展在印太與全球軍事合作建立物理上的合作網絡。重要武器裝備出口不僅僅是一次性交貨的買賣,軍艦、潛艇、防空雷達、導彈、坦克戰車等武器出口後,通常會伴隨多年訓練、維修、改裝、壽命延長、彈藥補充、系統集成等服務,由此勢必會拉緊出口國日本與武器進口國的軍事合作鏈,密切雙方在裝備運用上的互操作性,契合成為軍事性同盟夥伴。
第二是將大大激發日本軍工產業的潛能以及研發能力。二戰後,日本因專守防衛束縛限制了其軍工產業的發展,此次全面鬆綁,將催化並激活日本內在的軍工產業動能,既可通過出口賺回大把銀子,又能加速日本軍事研發升級。
四月十八日,日澳兩國防長正式簽署協議,澳洲耗資約七十億美元從日本採購十一艘改進型「最上級」護衛艦,這也是戰後日本第一次向海外出口最新型護衛艦並獲得超過一萬億日圓的「軍火大訂單」。此舉不僅直接提高三菱重工的軍艦製造產能,也會帶動配套的日本軍工產業鏈。日本防衛省今年撥出四百億日圓(約二點五億美元)軍備出口專項補助金,推進官民並舉的日本武器裝備出口。由此,以三菱重工、三菱電機、NEC、日立、IHI、川崎重工等企業為龍頭,配套電子、半導體、電池以及精密加工等產業鏈,日本軍事裝備出口將呈現爆發式增長勢頭,成為拉動日本經濟成長的強大動能。
為介入武裝衝突開綠燈
特別是第三個風向標更值得關注,修改後的武器裝備出口新原則規定,武器出口由首相、官房長官、外務大臣、防衛大臣組成的國家安全保障會議(NSC)四大臣會議進行審查,在批准出口之後通知國會。雖然原則上不允許向「被判定正在交戰的處於武力衝突中的國家」出口武器,但若考慮到安保上的必要性存在「特殊事由」則可出口。高市政府列舉兩種設想情形:一是美軍為了在印度太平洋地區維持體制需要武器;二是與日本的安保有關的地區發生戰事,志同道合的國家需要武器。這事實上為日本軍事介入「特殊情況武裝衝突」打開了「綠燈」;而且對外出口無需事先獲得國會批准,只需事後報告,事實上為首相等四大金剛主導決定留下極大的操作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