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法院判決,朝鮮需賠償炸毀聯絡事務所損失,創對朝索賠首例,反映出南北互信嚴重破壞,韓國社會對朝不信任加劇。
九月十六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作出一審裁決,要求朝鮮就炸毀開城朝韓共同聯絡事務所,向韓國政府賠償四百四十六億餘韓元(約三千三百萬美元)。韓國政府首次親自走向原告席,而空無一人的被告席上,寫著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名字。
判決書沒有展開複雜的法律論證,主要依據韓國政府的訴狀,基本全額支持了賠償請求。提起訴訟的尹錫悅政府措辭嚴厲,認為朝鮮行為從根本上破壞南北互信,違反和平統一原則。聯絡事務所二零一八年設立,雙方官員常駐,負責日常溝通以及交流合作的協調。彼時正值韓朝關係緩和期,南北雙方希望留下一項日常管控分歧的制度性遺產。僅兩年後,朝鮮以脫北者團體散發反朝傳單為由炸毀建築,這處由韓國財政投入巨資修建的設施頃刻間煙消雲散。文在寅政府雖予以嚴厲譴責,政策上依舊高度克制。此後轉向強硬路線的尹錫悅政府,為避免超過法定期限而喪失索賠權,在期限屆滿前兩天起訴朝鮮,才有了如今的裁決。
這份無法執行的裁決,產生了遠超財產賠償本身的政治意義。尹錫悅政府提出的追責主張,被轉化為一筆經司法確認、由後續政府繼承的國家債權。無論是進步政府還是保守政府,都必須承認這筆債權的存在;但它對二者的約束力大相徑庭。追索債權與保守政權的政策路線同向,進步政府推動南北和解時卻無法繞過它,任何處理方式都必須給出使國民信服的理由。
判決作出後,李在明政府的回應格外謹慎。統一部一面表示尊重法院判斷並將研究必要措施,一面仍期待所有韓朝問題最終通過對話與合作解決。判決作出前兩週,李在明仍在強調,要把以對立和對抗為前提的停戰體制,轉變為以合作與繁榮為基礎的和平體制。如今,李在明政府必須直面的問題是:在上一次破壞尚未得到賠償、朝鮮也未作出新的承諾之際,韓國為何還要率先承擔恢復對話的成本?
韓國統一研究院去年的調查顯示,認為統一有必要的受訪者降至四成九,二零一四年啟動調查以來首次跌破半數;對朝鮮表示漠不關心的比例則升至接近七成。同時,六成三的受訪者認為,只要南北能避免戰爭、和平共存,統一並非必要。
這些數字勾勒出一種低信任的和平共存意識。二零一八年的韓國社會同樣存在對朝分歧,但在文在寅政府的著力推動下,南北和解一度接近韓國社會的最大公約數。此後的多次碰撞,逐漸改變了公眾對韓朝關係目標的理解。越來越多韓國人不願為統一承擔經濟和政治成本,對朝鮮也缺乏信任和興趣,卻仍然希望避免戰爭。和平開始脫離民族共同體的熱忱,轉變為一種基於現實主義考量的安全需求。八十餘年的分離不斷淡化同族之情,公眾支持恢復溝通,首先是為了防止衝突。
韓國社會依然希望看到和平的可能,卻不願看到先行釋放的善意轉化為朝鮮的軍事優勢。當年的平壤峰會期間,南北雙方在和解氣氛最為濃厚之際簽訂九一九軍事協議,旨在減少前線敵對行動,防止局部摩擦升級為更大規模的軍事衝突。它與同年設立的聯絡事務所一道,構成了這一輪南北和解留下的兩項重要遺產。
隨著韓朝關係惡化,尹錫悅政府先後停止協議部分乃至全部效力;李在明政府上台後則將分階段恢復,作為重啟對朝對話政策的一部分。國民力量黨隨即將其斥為對朝鮮的「低級乞討」。這句明顯帶有羞辱意味的攻擊,同時觸及了軍方和安全專家的現實顧慮:朝鮮若不同時恢復履約,韓國單方面限制無人機和偵察飛行,可能留下監視空白。
八年後的今天,聯絡事務所已變成判決書中的國家債權,九一九軍事協議也只剩下等待恢復的制度框架。「我們共同生活了五千年,分開生活了七十年。」文在寅一八年在平壤體育場面對十五萬名觀眾說出的這句話極具感染力。它隱含著一種當時仍有廣泛感召力的判斷:五千年的共同歷史,終究能夠克服七十年的分離。
此後反覆的衝突,既侵蝕了南北之間的政治互信,也消耗著韓國公眾為和解承擔風險和成本的意願。當共同體歸屬感日益淡化,五千年的共同歷史,還能在多大程度上說服韓國公眾選擇共同的未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