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三十日,香港實施不足一週的巴士強制佩戴安全帶法例就被緊急煞停,關鍵爭議在於前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質疑,指出該法例僅適用於一月二十五日後註冊的巴士,實際適用範圍十分有限。鑑於上述爭議,特首李家超舉行工作會議,親自出面回應,要求即日「止蝕」,將法例暫緩。以往被暫緩的法例,鮮有重新推出的先例。這是現屆政府繼垃圾徵費後的再度「暫緩」,兩次「暫緩」均反映立法程序粗疏,政策論證亦顯不足,舉措煩瑣擾民,以至法例草草推出又草草被推倒,政府需要制度性檢討立法過程。
香港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早前會見傳媒時,就承認巴士強制佩戴安全帶的法律條文有技術不足,未能完全反映立法原意,將盡快安排刪除有關條文,現時不會再要求乘客搭乘巴士時佩戴安全帶。相關法律條文將廣納民意,完善條文,徵詢立法會意見後再次推出。此前,相關法令於一月二十五日正式實施。施行過程中可能存在罰則過重、身障人士難以遵守、安全帶被蓄意破壞、影響市民出行節奏等問題的議論。
本次修法源於二零一八年大埔公路雙層巴士翻側事故,造成十九人死亡、六十七人受傷,為香港歷史上第二嚴重的路上交通意外。在事故調查中發現,多數傷亡發生於乘客與巴士內部碰撞或被拋出車外的二次碰撞階段,發生了「車頭人疊人」的情況。
若乘客當時佩戴了安全帶,許多傷亡或許可以避免。因此,事後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召開特別會議時,提出了「對全部巴士座位安裝安全帶」的建議,九巴公司與運輸署也當場表示對此持開放態度。由此可見,這次政府修法屬針對具體安全漏洞的補救之舉,初衷值得肯定。
立法除了考慮安全性,也要兼顧社會運作效率。工聯會前立法會議員陳婉嫻在報章撰文,指如果以安全為第一原則,第一步應探討不容許企位(站立位置),甚至要研究取締雙層巴士。然而,上述兩點均對城市運作效率有重大影響,雖然安全,卻不可能推動。同樣,強制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帶無疑有助安全性,卻影響巴士這種集體運輸交通工具的效率。
乘客佩戴安全帶對減少巴士事故傷亡的巨大作用已經是國內外共識。強制長途客運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帶的法令,在國內外並不罕見,中國內地明確要求搭乘城際巴士必須佩戴安全帶,澳洲﹑英國等地也有相似法律。但是否存在強制本地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帶的必要,則有爭議,一般而言,城市公交並無要求乘客佩戴安全帶,行駛速度較快的城際巴士則需要佩戴。
內地交通法明確規定,城市公交與城際大巴之間存在清晰界限,多數城市公交限速低於四十公里歸屬地方交通部門管理,城際大巴限速更寬,由上級部門直接統籌;英國則視有站立位置以外的巴士都為城際客車。
香港並無如此細緻的法定界限,而且地狹人多,基本上只有城市公交,會出現「巴士出了小路就上高速」的情況。實際上很難借鑑其他地區現行制度,政策空間相當有限。另外,這次修法的法律細節也為人詬病,被質疑該法只適用於一月二十五日後註冊巴士。如此重大細節,在政府內部論證沒有被提出,立法會質詢時也未受關注,最終是當時有參與審議的江玉歡近日在報章撰文指出,也令市民質疑政策醞釀過程是否嚴謹周密。立法會議員是否已盡職審議法案,亦令人質疑。
回望這次安全帶帶來的紛擾,不由得令人想起二零二三年的垃圾徵費爭議。彼時面對香港垃圾處理能力不足、碳稅壓力日近的情況,政府也提出了本意良善、且他地已卓有成效的政策,卻最終因準備不足、配套有限、未得民眾支持和理解等負面因素影響,只得以無限期延期公布暫告段落。
面對這次「安全帶之亂」,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陳恒鑌在電台節目承認,上屆議會審議法例時,確實低估了民間對安全帶設計及實際操作的反應。「安全帶之亂」比垃圾徵費更暴露政府立法程序的毛病,垃圾徵費只屬推動細節考慮不周,「安全帶之亂」則反映對法律操作細節不足,運物局、律政司和立法會均事前完全沒有人察覺新法例根本不能執行。通過「安全帶之亂」,香港政府需要反思,制度性填補政策醞釀、立法審議不足的制度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