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全票通過文物歸還法案,流程改由行政推進,實質推進仍面臨挑戰。法案具有象徵意義,對歐洲產生示範效應。

二零二六年四月十三日,法國國民議會出席的一百七十名議員全票通過了簡化殖民時期掠奪文物歸還程序的法案。儘管出席人數只佔議會總席次的三分之一,但這個罕見的「零反對」結果依然讓這次投票具有了相當的象徵性意義。投票結束後,議員萊圖斯在發言中引用了法國大文豪雨果在一百六十五年前就英法聯軍洗劫北京圓明園一事致信巴特勒上尉時的名言:「總有一天,法蘭西能脫胎換骨,將這不義之財歸還被搶掠的中國。」

本次通過的法案源於法國總統馬克龍二零一七年訪問布基納法索時的公開承諾,當時他不僅承認了法國曾在非洲進行殖民掠奪,還保證在五年內推動非洲文化遺產的歸還進程。

然而,承諾易出,落實艱難。根據目前的法律,法國的國家收藏文物在原則上具有「不可轉讓」的屬性,想要歸還就必須單獨立法。換言之,每次有歸還相關的議案或者他國訴求,議會就要專門投票表決一次。這樣的模式效率極低,直接導致文物歸還工作長期停滯。

新法案廢除了這套繁瑣的逐案討論流程,文物歸還將通過行政法令直接推進,只需通過兩個委員會的審核:首先由法國與文物追索國共同協商組建的科學委員會審查,再交由文化財產歸還委員會進行複核,該委員會成員將包括國家博物館及議會代表。整個流程從立法層面下沉至行政層面,歸還效率在理論上將大幅提升。

法案的適用時間範圍明確限定為一八一五年十一月至一九七二年四月間所獲取的文物,涵蓋通過戰爭劫掠、強迫徵收、欺詐、盜竊等非法方式取得的文化財產;此時間段之後發生的掠奪或盜竊案件只能通過民事法庭解決。法案還新增了一項透明度要求,政府須每年公布涉嫌非法獲取的文物清單,以便文物追索國更好地掌握相關資訊。此外,接受歸還的國家需承諾按照國際標準保管文物,並確保向公眾開放。

文物回歸道阻且長

該法案通過後,立刻引起了長期關注流失文物問題的中國各界的重視。一八六零年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上千件瓷器、玉器、書畫被掠至法國,現存於東南部的楓丹白露宮中國館。敦煌藏經洞的部分文書,以及一九零零年八國聯軍侵略北京時帶走的部分文物也已流散法國各地。以上文物均屬於法案的時間範圍之內。

而非洲諸國作為法國的前殖民地,亦是被掠奪文物的重災區。當前法國各地文博機構及民間藏有超過九萬件非洲文物,這些物件承載著貝寧、馬里、塞內加爾、科特迪瓦等國的歷史記憶,如今分散在巴黎的各大博物館中,成為殖民時代的縮影。

然而,程序簡化是一回事,實際推動是另一回事。第三世界國家在法國的文物追索工作不只面臨法律障礙,還有鑑定、舉證和外交協商等一系列現實難題。法案對於可歸還的文物本身添加了諸多限制,不僅需要申訴國證明文物屬於被掠奪而非正常貿易流出,還有一些文物因特殊屬性被排除,其中最著名的當數阿爾及利亞要求歸還的巴巴—梅爾祖格大砲。這件文物於一八三零年法軍攻陷阿爾及爾時被掠奪至法國布雷斯特海軍基地,此次在國民聯盟的堅持下被定性為「軍事戰利品」而無法適用於該法案。因此,新法案對中國流失文物回歸而言,目前更多是「象徵性進展」,而非立竿見影的「實質性突破」。

不過,在新法案正式落地之前,無論是對中國還是非洲,法國都已有若干歸還先例,例如二零一五年,中國國家文物局從法國追回了甘肅大堡子秦公墓地被盜掘的金飾片文物,到了二零二零年,法國又象徵性地歸還了貝寧二十六件阿波美王國珍寶。由此可見,新法案有望為後續的文物追索工作提供更穩定的制度依託,雖然能否轉化為實質歸還,仍然取決於政府之間的外交互動。

歐洲前殖民國家受壓

近年來,國際社會對殖民歷史的重新審視日趨深入,文物歸還的呼聲從學術界和民間社會向政治層面加速滲透。本次法國全票通過文物歸還法案,不僅是順應天下大勢而為,還給其他歐洲前殖民大國施加了無形的道德與輿論壓力。

雖然新法案也有明確的局限,存在部分文物被排除、私人收藏不受約束、且參議院的最終審議程序尚未完成等問題,但法國這次立法是歐洲主要國家中第一個針對殖民時期文物建立系統性歸還框架的嘗試,示範意義遠不止於文物本身,更是代表著西方中心主義敘事的退潮。面對日趨多極化發展的國際社會,曾經的西方殖民國家亟需正視歷史和前殖民地人民的訴求,才能讓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多邊合作盡可能擺脫「掠奪」和「侵略」的陰影。正如法國文化部長卡特琳娜—佩加爾所言:「全世界都在期待這部法律,它能夠撫平歷史記憶的傷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