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確保皇族人數」為名的《皇室典範》修正案,於七月十七日在日本參議院全體會議上,獲得執政黨及部分在野黨多數贊成而正式通過並成立。現行《皇室典範》自一九四七年施行以來,此次為重大修正。修正後的《皇室典範》允許女性皇族於婚後仍保留皇族身份,同時也允許舊宮家的男系男性透過收養制度恢復皇族身份。

原《皇室典範》第九條明文規定:「天皇及皇族不得收養養子。」此次修法則將此規定設為例外,並新增第六章「養子皇族男子」加以規範。收養對象限定為一九四七年脫離皇籍的舊十一宮家男系男性後裔,且須為年滿十五歲、未婚且無子女者。得收養養子的皇族,則限於除現任天皇夫婦、上皇(前任天皇)夫婦及秋篠宮夫婦之外的其他皇族。養子本人不適用《皇室典範》第二條有關皇位繼承順位的規定,因此本人並不具有皇位繼承權。

針對《皇室典範》修正案完成立法,日相高市早苗表示:感慨良深。對此,投下反對票的立憲民主黨則指出:此舉恐將導致皇統秩序混亂,無助於真正穩定的皇位繼承。

然而,高市政權以所謂「立法府的總意」提出的修正案,圍繞養子所生男性是否取得皇位繼承資格,以及女性皇族未來地位等問題,引發在野黨、歷史學者及市民團體的強烈批評與抗議。主要批評包括以下幾點:

一.國會事前討論所形成的「總意」中,並未明確記載「養子所生男子可取得皇位繼承資格」,但正式法案卻納入了這項內容;此外,法案亦規定女性皇族的丈夫與子女不得成為皇族,因此遭到在野黨猛烈抨擊,批評此舉是「偷換議題」、「欺瞞國會」。

另一方面,眾議院與參議院各僅約三小時的審議時間便完成表決,也引發外界質疑程序過於倉促,未經充分討論。

二.女性史研究者、作家等多位學者指出,此次修法實際上排除了未來女性天皇與女系天皇的可能性,具有明顯的性別歧視色彩,因此批評聲浪不斷。

愛子降格為二級皇族

三.部分學者及媒體指出,女性皇族即使婚後得以留在皇室,卻沒有皇位繼承資格,其配偶與子女亦不得取得皇族身份,因此有人批評:「這幾乎等同於把愛子內親王降格為『二級皇族』。」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各項民意調查顯示,日本社會對女性天皇及女系天皇均抱持六到八成的高度支持,反對者僅佔少數。

天皇德仁於六月十一日在出訪海外期間舉行記者會時,雖刻意避免直接評論制度改革,但表示:始終祈願國民幸福,與國民同甘共苦,是最基本的理念。並進一步表示,希望相關討論能獲得國民理解。

據《日本國憲法》第四條,天皇不具有任何國政權能,亦不得發表政治性言論或介入政治。因此,許多國人認為,德仁已是在憲法所容許的極限範圍內,表達了對高市政權處理方式的不滿與憂慮。從這個角度來看,高市政權推動的《皇室典範》修正不僅與多數國民的意志有所背離,也與天皇希望相關制度能夠「獲得國民理解」的期待有所落差。

更令人憂心的是,這種政治主導制度改革,而天皇基於憲法地位無法公開表達反對意見的結構,不禁令人聯想到戰前軍部與政治人物利用立憲君主制度的侷限,藉由天皇名義推動權力擴張與戰爭政策的歷史教訓。雖然今日日本已算是民主憲政國家,兩者情境不可完全等量齊觀,但制度運作所呈現出的某些結構性特徵,仍難免引發一些歷史聯想。

長期研究近代日本史,並與皇室素有交流的歷史作家保阪正康指出:「象徵天皇制,是戰後歷史中,天皇自身持續努力,國民也一路支持與接受,共同塑造出來的『國民統合象徵』新形象。如今,我擔心這些多年累積的成果,正遭到破壞。某些人對天皇制度的理解,缺乏對近代日本歷史的真正認識,這讓人深感不安。」

保阪並指出:「從昭和後期到平成時代,歷代天皇始終不斷思考自己肩負的使命,並親身加以實踐。他們與皇后一同投入戰爭追悼及慰靈活動,每逢重大災害便親赴災區慰問災民,長年累積出與國民同行、貼近人民的形象。令和天皇也延續了這樣的精神。」他進一步表示:「然而,觀察此次立法過程,不禁令人懷疑,是否有人企圖將天皇重新塑造成近似國家元首的存在,甚至配合修憲,使日本重新走回過去的道路。如此一來,反而否定了象徵天皇制下數十年來所建立的天皇形象。」

保阪最後強調:「象徵天皇制唯有建立在國民理解與支持之上,才能真正存在。天皇必須與國民共同前行,皇室制度才能延續。戰爭期間,許多人為了天皇失去了生命,因此有人憎恨天皇、怨恨天皇,也是可以理解的。平成天皇正是在反覆思索『即使如此,為何天皇制度仍能存續』這一問題之後,最終選擇了依循日本憲法理念的象徵天皇制。」

倘若這項改革未能建立於充分的公共討論與廣泛的國民支持之上,不僅可能動搖戰後「民主日本」所建立的「象徵天皇」制度,更可能對皇室未來的發展與存續留下深遠複雜的影響,並為日本政治與憲政體制埋下長期爭議的伏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