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六年中國全國兩會上,國務院總理李強向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作政府工作報告,其中明確提出「有序推動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設,實施房屋品質提升工程和物業服務質量提升行動」。有分析指出,將「實施物業服務質量提升行動」正式寫入政府工作報告,是將物業服務質量提升為國家層面民生工程,明確行業從「有物業」向「好物業、優服務」轉型。
與居民產生矛盾
如果說中國農村的基層管理主要矛盾是農民與村幹部之間的矛盾,那麼,城鎮居民基層管理的矛盾基本是小區居民與物業管理之間的矛盾。有學者認為,中國反僕為主的物業問題實際上是整個中國問題的縮影——本來是服務機構的物業公司把自己變成了主人,為業主服務變成了管理業主。許多物業公司背後隱藏著權力的影子。
中國的物業問題不勝枚舉:公共收益被侵佔、費用運作不透明、服務與收費嚴重不匹配、違規催費、惡意刁難業主、壟斷後拒不退出、交接難、業委會成立難、安全管理缺失、監管弱、侵權成本低……
江蘇南京秦淮區一市民因與物業發生矛盾,多次被物業與所屬的街道用各種手段折磨,連自己出租單位門口的石頭擺飾都被他們偷走,報警多次都無法解決。這位市民表示,她曾欲前往北京訪友,買了兩箱當地的特產鹽水鴨,卻被政府工作人員堵在檢票口不許她進京——政府工作人員擔心她進京反映物業問題。
武漢一位市民有類似遭遇,他所居住的小區因種種問題多次被約談和整改,但是問題從未得到真正解決,投訴渠道不暢,糾紛久拖不決,業主維權成本極高。
江蘇徐州的玉泉雅築小區自二零一七年入伙以來,南京建宇物業有限責任公司、南京建宇物業有限責任公司徐州分公司、南京建宇物業有限責任公司銅山分公司、玉泉雅築物業服務中心四個主體同時進駐小區。而在二零一八和二零一九年,小區還存在徐州分公司和銅山分公司同時在小區收取物業費的行為。以上雙方不但存在偷稅漏稅的嫌疑,且嚴重違反《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業主曾多次向小區所在街道和政務平台等反應,至今未得到合理答覆。
物業管理體現權力傲慢
物業公司存在的問題是中國社會的難點,也是痛點。今年兩會,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物業需提質後,引發兩會代表、委員和全社會的廣泛關注。
全國人大代表樊芸提出的「將『物業管理』調整為『物業服務』」的建議僅用四十八小時便獲住建部採納。「『物業管理』能不能改成『物業服務』?雖然只有兩字之差,但含義是完全不一樣的」,樊雲這樣提議。北京有學者認為,物業管理這個名字體現著權力的傲慢。
物業問題事關基本人權
北京一位律師表示,實際上大眾對於物業公司的不滿,就是因為物業公司把自己當成了管理者,如同有些官員把自己當成了老百姓的父母官一樣。這位律師表示,物業原本是服務機構,現在慢慢演化得像權力機構。隨著城鎮化的推進,物業機構廣泛存在於社會各個角落,而由此引發的矛盾逐漸成為城鎮居民繼「強拆」之後最為關注的痛點。居住權是基本人權,這種權力不因物業的存在而改變。某些物業機構服務水平差,居民拒交物業費,物業公司的人員就以斷水斷電相威脅,與黑社會無異。
今年全國兩會釋放出明確信號:物業領域的沉?頑疾必須根治。隨著法規不斷完善、監管持續發力、自治逐步健全,中國物業服務行業將告別野蠻生長,走向規範有序、健康發展的新階段,讓億萬居民在宜居家園中,收穫更踏實、更有尊嚴的幸福感與安全感。
全國人大代表陳友坤建議加快《物業管理條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權編、合同編全面銜接,消除法律適用衝突;明確物業費收取範圍與標準,嚴格限制漲價頻次與幅度,杜絕隨意漲價;優化物業退出程序,對連續兩年投訴率高、服務不達標企業降低資質或清退。
三月九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作人員向全國人大代表樊芸進行了電話反饋,明確將著手把《物業管理條例》修改為《物業服務條例》。同時,對應的行業分類也將由「物業管理」調整為「物業服務」,並納入國民經濟統計目錄。

